镇赉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镇赉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密切各个党支部组织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探索新时期法院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法院环境,根据市委组织部和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镇赉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如下:
一、人员组成
镇赉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由镇赉县人民党总支书记担任总召集人,镇赉县人民法院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召集人,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组成如下:
总召集人:赵宪国 镇赉法院党总支书记
召 集 人:马成成 镇赉法院党总支副书记
成 员:邓连昌 镇赉法院民事党支部书记
王春华 镇赉法院执行党支部书记
李柏志 镇赉法院行政党支部书记
王 刚 镇赉法院刑事党支部书记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赉县人民法院党员活动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1.传达贯彻中央、省委、白城、镇赉县委、上级法院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形势、破解难题,谋划推动全院党建工作。
3.协调推动成员支部强化工作保障,相互之间密切配合,形成推动法院党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4.做好法院党建工作综合调研、督促检查等工作,及时总结、选树、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5.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工作程序
1.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主持,或由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召集、主持。
2.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总召集人审定。
3.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在会前征求有关成员的意见。
4.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问题,采取民主讨论、集思广益的办法,充分尊重每一个成员支部的意见。
5.每次会议后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整理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授权召集人签发,印至各部。
四、工作制度
1.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联席会议成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围绕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分析情况、提出建议。
2.建立信息沟通制度。联席会议成员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促进横向沟通和联络。联席会议成员对会议提出请求解决的重大问题,要根据职责分工帮助落实,及时给予答复。
3.建立调查研究制度。联席会议成员每年要围绕法院党建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同时,及时总结特色、亮点经验做法。
4.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成员党组织和党员有责任监督法院党总支。法院党总支要认真对待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反馈。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30 08: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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