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人民法院2019年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本院法官队伍建设,改善法官队伍结构,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全省法院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方案》(吉高法[2019]90号)文件精神,科学配置本院法官员额资源,择优选任员额法官,推进本院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革命化建设。员额法官选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实绩原则、公平公正原则、省级统筹原则。
二、员额法官选任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选任方式
本院使用现有空余员额选任法官,主要对象是本院的未入额法官和符合初任法官条件的法官助理。
(二)补充数量
我院法官员额控制数为35名,现实有员额法官31名,空缺4名。根据本院法官员额空缺情况和全省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情况,本次选任我院可使用法官员额4名,拟补充员额2名。
为了及时补充因退休、调出等原因减少的员额法官,本院将根据实际,按照考试、考试分数排序,拟确定1名候补员额法官,在下次遴选工作开展前,因自然减员出现员额空缺的,从候补员额法官中依次递补。
(三)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员额法官补充选任的人员除具备《法官法》和《全省法院员额法官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法官助理初任员额法官的,应当任法官助理或书记员职务满五年(含试用期),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2.离开办案岗位超过5年的未入额法官,需回到办案岗位参与办案满1年方可参加员额法官选任。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能胜任审判工作需要。
5.计算选任资格时间截止2019年8月31日。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和政务处分期间,不具有员额法官选任资格。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四)入额方式
院长采取考核方式入额。副院级领导和其他法官按照统一标准、程序,均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入额。
(五)选任步骤
1.制定补充员额法官实施方案和计划(2019年7月16日前)
根据省法院确定的法官员额使用比例,结合本院审判工作量等实际情况确定选任方式和拟补充员额法官数量,制定补充员额法官实施方案,并将选任方式、补充员额数量、候补员额数量等情况层报省法院审核。
2.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2019年7月25日前)
本院将公布选任人员范围、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一个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报省法院备案。
3.考试(2019年7月底)
员额法官补充选任考试。考试30分,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实际办案能力和司法工作经验,内容紧紧围绕审判业务,兼顾政治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笔试由省法院统一组织。
4.考核(2019年8月上旬)
(1)员额法官补充选任考核。考核70分,主要考核政治素养、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表现。考核一般包括本人述职、民主推荐、业绩考核、奖励加分、征求意见等程序。考核由本院组织,具体项目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①本人述职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对个人近3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内进行述职。
②民主推荐一般包括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民主推荐20分。
③业绩考核主要根据被考核人近3年协助办案、业绩考核得分情况进行量化评价,被考核人所在部门或审判团队审判长和所服务员额法官的业绩评价应战一定比例分数。业绩考核45分。
④奖励加分项目由本院自行设定,加分项目应当规范明确,易于操作,加分合计最多不超过5分。
(2)考核应当征求审务督察室部门意见,实行一票否决制。
5.确定人选(2019年8月中旬)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排序,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提出拟入额法官人选,准备拟入额人选的相关材料。
6.提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办理入额手续(2019年8月下旬)
本院向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工作办公室报送拟补充入额人选的基本信息和考试考核相关材料,其中候补员额法官人选和数量应明确表明。本院报送的拟入额法官人选相关材料将由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统一提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提请审议人选一般为差额,如有等额提请审议的情况,本院将作出说明。
8.选任公示(2019年8月下旬)
根据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结果,本院将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员额法官补充选任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研究决定入额人选(2019年8月下旬)
根据公示情况,将由本院党组研究决定入额法官人选,办理法律职务任免、法官等级评定、工资核定等手续。
三、组织实施
省法院司改小组对全省法院员额法官动态调整和员额法官选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本院党组负责本院员额法官选任的组织领导工作。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统一提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拟入额法官的事务性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院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在省法院及白城中院监督指导下进行,本院党组要切实加强员额法官选任的组织领导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和相关规定精神组织操作,确保选任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
本院审务督察部门要全程参与本院法官员额选任工作的过程,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的工作人员要追究当事人和直接领导的责任。
(三)做好工作统筹安排
本院要认真制定员额法官选任工作方案,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不得因为员额法官选任工作耽误日常工作。
镇赉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3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18 10: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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