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全省法院系统
使用空编招录计划和职位设置要求的通知
全省各中级法院: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组织部《2022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2022年,省法院计划继续使用全省各级法院现有空余政法专项编制从高等院校招录毕业生到中、基层法院工作(可以少量面向社会招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请各中级法院于1月12日(周三)12时前将本院及所辖基层法院招录职位设置上报省法院政治部干部处,逾期未报的,视为本年不招考。
二、招录计划和职位设置要求
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各中级人民法院及所辖基层法院在制定招录计划和设置职位资格条件时,要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中办发〔2019〕27号)、《吉林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实施细则》(吉公局联发〔2015〕47号)、《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中组发〔2021〕8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9〕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和文件要求,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一)招录计划设置要求
1.各中级人民法院及所辖基层法院根据事业发展和公务员队伍结构,统筹公务员招录、遴选、调配等项工作,科学设定招录计划。
2.围绕扎实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工作部署,要确保今年录用计划总数和录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数量相较2021年有所增加。其中市级及以下机关录用应届大学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市级及以下机关招录计划的50%,可以全部为应届毕业生。
3.各中级人民法院及所辖基层法院安排司法警察职位5%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招录在吉林省入伍且服现役满5年已退役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含在吉林省参加高考考入省外高校并入伍且服现役满5年已退役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不得设置专业等条件。
4.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法院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需要,可设置一定数量面向本市州或本县(市、区)户籍、生源、事业单位人员、在本地长期生活的人员定向招录职位。定向招录职位不得设置专业等其他条件。
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的范围为:脱贫县、少数民族自治县、边境县等县级及以下机关。(详见附件3)
5.少数民族地区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和从长远发展角度,适当考虑招录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培养。
(二)职位设置
1.招考单位要在对干部年龄、性别、学历、专业、民族等队伍结构分析的基础上,依据近年来实际招录情况和本单位实际需要,科学、精准设置职位。
2.职位可设置为:法官助理职位、审判辅助人员职位、司法警察职位、文字综合职位、党建职位、新闻宣传职位、档案管理职位、财务审计职位、计算机管理职位等(详见附件2)。
3.各中级人民法院及所辖基层法院根据本地、本部门队伍结构情况、近年来实际招录情况和本部门实际需要合理设置职位,须由中级人民法院提供情况说明,报省法院审核,经省级公务员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不得有性别歧视。
三、报送方式
各中级法院将汇总后的2022年本院及所辖基层法院使用空编计划的汇总表、职位设置表电子版报送到省法院政治部干部处。纸质版(需党组盖章,负责人签字)由各中级法院留存备查(扫描成PDF版本发送至省法院干部处),请各中级法院认真核对,务必保证电子版汇总表准确无误。
联 系 人:张洪伟
联系电话:0431-88556619
电子版汇总表、PDF版本请通过全国法院内网cocall发送。
四、几点要求
1.此次上报计划要求时间非常紧,省委组织部拟于近日启动公务员招录工作,请各中级法院务必及时按要求完成上报,以便全省统一汇总;
2.各中级法院需严格审查编制情况,领导职数有空缺的,需预留相应编制用于领导干部落编,做好4%编制数量预留,并为其他未落编人员预留好编制,不得提前预支即将退休人员所占编制;
3.2022年全省法院系统以考试录用公务员方式进行补员,空编使用计划数截止2022年1月10日省编制库内实有数。
附件:1.《XX地区法院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
考计划汇总表》(已提前下发,1月11日报);
2.《XX地区法院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
位设置表》
3.《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及以下基层机关的
范围》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
2022年1月10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8 09:59:29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