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审理申请人执行异议用)
(××××)×民初字第××号
原告×××,住所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镇)××街道×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具体单位职务(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具体单位职务(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住所地(写法同原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第三人×××,住所地(写法同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本院受理原告×××(以下简称……)与被告×××(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或者第三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第三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简称)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简称)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对证据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以及认定的事实)。
上述事实: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第×款第(×)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 许可对×××的执行;
二、 确认原告×××对×××享有××权(或者对原告×××主张的实体法律关系予以表述)。
(不予支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元、其他诉讼费用×××元,由原告(或者被告、第三人)×××(全称)负担(已交纳)(注:未交纳的写“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人民法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03-12 12: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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