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中止或终结诉讼用)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理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理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理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如果当事人已经死亡,其基本情况只写姓名、性别和死亡年月日)。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写明中止或终结诉讼的事实根据)。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中止诉讼的,写: “本案中止诉讼。” 第二、终结诉讼的,写: “本案终结诉讼。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03-13 09:39:33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