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人 民 法 院
逮捕决定书
(XXXX)X刑X字第XX号
本院正在审理的被告人 ,有证据证据犯有 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予以逮捕,请与执行。
此致
公安局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03-13 10:12:21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