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琳同志先进事迹
莫琳同志,女,1972年3月24日出生,达斡尔族,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人。1992年7月毕业于吉林省四平市商业学校,后自学取得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200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006年12月考入镇赉县人民法院工作。先是在立案庭从事收费、立案登记等工作,2009年3月调入民事速审庭,任助理审判员,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009年11月,因工作成绩突出,破格晋升为审判员。2014年9月,担任镇赉县人民法院速审庭副庭长。现任镇赉法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
莫琳同志长期工作在审判一线,她公正司法,秉公办案,廉洁自律,热情服务,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称赞,在群众中获得了良好的声誉。她践行了一个合格法官应有的职责,2016年荣获个人二等功,2016年、2017年公务员考评均为优秀,2018年公务员考评三等功。
一、她敬业爱岗,无私奉献。
莫琳同志常常把 “多干少说”作为鞭策自己努力工作的座右铭。她十余年如一日,勤奋忘我工作,践行自己的诺言,心里想的总是案件,是那些需要法律帮助的当事人,而唯独没有她自己。
2017年至2019年8月,莫琳同志共受理民事案件469件,截止2019年8月31日,结案420件,结案率为89.55%。其中判决297件,驳回起诉50件,撤诉及按撤诉处理案件为34 件,判决率为70.71%,调撤率为16.91%。上诉案件43件,维持13件,改判12件,发回重审4件,维持率为38.24%,改判率为35.29%,发回重审率为11.76%。结案数量在全院名列前茅,并且经她审结的案件中没有一件超审限案件。
二、她秉公执法、廉洁清明。
公正是法官的生命。公生明、公生廉、公生威、公生无惧。莫琳同志在工作中坚决做到拒绝当事人的一切吃请,不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坚持公正廉洁地处理每一宗案件,养成了公正、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以她的赤胆忠心呵护着天平不倾。
三、她刻苦钻研,办案效率高。
莫琳同志连续多年结案位居民事审判口前茅,成为镇赉县法院民事审判的一个楷模。为了使自己能够适应审判工作需要,提高业务水平,莫琳同志在工作任务不减的情况下坚持学习,不断提升自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近年来有不断上涨的势头,尤其是涉及到多个车辆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无论是从诉讼主体、原告的诉讼请求,还是具体的案件审理,都存在着一定的难度。程序与实体审理,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案件的最终结果必将是错误的,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将无法得到维护。为此,莫琳同志潜心研究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部门规章,对比裁判文书网上相关的案例,找经验,弥补自己的不足,业务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
四、她坚持司法为民,注重办案效果。
在审判工作中,莫琳同志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注重办案效果,处处为当事人着想。
她承办的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原告是一位七十八岁的老人,住在养老院。在去给她送达传票时,莫琳同志发现因年迈,老人对案件的事实情况阐述的不清楚,更谈不上掌握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方便老人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莫琳同志主动与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介绍了老人的情况,该中心为此指派了资深的律师来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使得该案件能够顺利进行审理。老人对此感激不已。
莫琳同志以她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了一名新时代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光辉形象。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18 10: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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